欢迎访问 村官内参网!

当前所在: 网站首页> 村官调研

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开展《动物防疫法》普法宣传

来源: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时间:2021-09-30作者:佚名 浏览量:0

  

  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,深化办实事、开新局实效,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开展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苏剑护农实践活动。9月22日,支队第二党支部组织党员同志来到苏州乡韵太湖鹅有限责任公司,现场开展《动物防疫法》宣传,指导种畜禽生产经营规范管理。

  苏州乡韵太湖鹅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级太湖鹅保种场、江苏省省级太湖鹅保种场,承担着恢复种群数量、保种保质的职责,是我市地产优质种禽资源的重要生产基地。支部党员一行在吴中区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的陪同下,现场查看了生产基地,参观了鹅场党建基地及鹅产品展厅,并与鹅场负责人召开了座谈会。

  会上,鹅场负责人简要介绍了太湖鹅的发展历史及保种的生产经营情况。支队二支部副书记根据行业特点,有针对性地宣传了新《动物防疫法》的相关规定,要求企业要严格实施防疫制度,遵守种禽繁育、生产技术规程,完善生产和育种档案;对销售的鹅苗、鹅蛋、肉鹅产品,必须检疫合格,确保产品合格证信息完整、可追溯。

  下一步,支队第二党支部将在“两在两同”建新功行动中进一步加强对种畜禽的检疫执法监管,为传承和保护我市地产优质种畜禽资源贡献农业执法力量。


原文链接:http://nyncj.suzhou.gov.cn/nlj/djgz/202109/0d7f391215834b82b0cd687c9dbdd53d.shtml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本网概况 会员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乡村振兴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投稿服务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 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 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民事主体负责。村官内参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
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主办 | 政讯通-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

村官内参网 cgnc.org.cn 版权所有。

京ICP备11019690号-102

第一办公区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;第二办公区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
联系电话:010-56212746 15311203816 010-56212739 15311203807 010-53387132
监督电话:15010596982,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
邮箱:xcgbfz@163.com  客服QQ:3610847436 通联QQ:3504475633

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中农时代农业技术研究院